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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F-1留學生都知道,在美國找工作十分困難,限制一堆,州外學費高得嚇人,然而想要打工緩解經濟壓力卻礙於身分問題,所以只能當個全職學生之外,好像也沒別的活可幹-_-沒錯,出國留學就是當隻米蟲,我還是隻啃老族的米蟲!!


硬想要挣點錢的話,非法打工機會多的是,只看你願不願意留意去找並且放下身段去做,薪水跟台灣相比真的是好很多,只是機會大多是在餐廳當服務生。如果有心想要減緩家中或個人的經濟壓力,不妨到亞洲人經營的餐廳去詢問探聽,就可以找到工作機會了。


實在不想用非法二字冠在我身上,我不就是領現金無法報稅嘛~又不是去做什麼特種行業有害社會風化,而且美國餐廳大多都是非法墨西哥裔擔任廚房工作,美國人對於此一現象也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不懂美國人為何對這些付出勞力的非法移民要如此刻薄。遠離話題了,但我不是個非法移民,我只是個合法且非移民留學生罷了aka溫室草莓。小草莓也是想要有經濟獨立的一天,於是我就硬著頭皮上工囉!

 

溫室草莓打工紀錄

在美求學約莫半年後,語言學校的日本同學引薦我去一間美式日本餐廳(註一)兼職打工,一週三天,每天工作約三個半小時,一天可領40-45美金,美中不足的是無法領小費及來回要開32哩,身為一顆溫室草莓的我,做了三個月就辭職了。待遇其實不錯,可是離住處遠又無法做更多時數,所以就想想說另找其他機會。


緊接著在我結束暑期課程後,又硬著頭皮去中國超市外佈告欄尋找工作,應徵到了一家臺灣人經營的美式中國餐廳(註二),溫室草莓試用期做了兩天就辭職了,因為我瘦弱的手腕撐不起直徑70公分的大餐盤,大餐盤上還滿滿放著兩三盤菜,並且還要用單手撐,溫室草莓回住處後還跟男友抱怨都是他不娶我,才落得當心酸非法台勞。


有了幾個餐館經驗後,最後決定是還是把重心放在課業上好了。顧好我的GPA才能申請到我想要的科系啊(~不就是想好好當米蟲的理由而已),非法打工就當作之後學業結束後無法找到工作的back-up plan囉。不過想要來賺美金又不怕吃苦的台胞們,快快在就學時申請B-2 VISA(旅遊簽證),辛苦個一年半載來撈個一百萬台幣再回去,當個創業基金也不錯!

 

 

希望AIT美國在台協會不會發現我在這鼓吹非法打工@@ 但是我只是報導出現實的美國狀況及留學生窘境,你們對留學生那麼摳,也不想想留學生可是花了大把銀子在美國國土上啊!!

 

註一:美式日本餐廳就是一堆美國人很愛的新花樣壽司捲,但卻不道地。不過我個人覺得還蠻好吃的。

註二:美式中國餐廳也是美國人很愛,但正宗華人不太愛光顧的餐廳。招牌菜色如:sesame chicken, General Tsos chicken都深受老美喜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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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sa Young麗莎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